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之一:韩文龙、包金仓等25人恶势力犯罪案
审理法院: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 (2019)甘03刑终62号
案 由: 开设赌场罪
裁判日期: 2019年09月03日
(2019)甘03刑终62号
基本案情
2013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韩文龙、包金仓等人先后在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武威市凉州区等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被告人韩文龙、包金仓等人在赌场放贷,抽头渔利,并采取殴打、胁迫手段非法拘禁他人暴力索债或以在赌场作弊为由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形成了以韩文龙、包金仓为纠集者,李学军、冯得鹏、崔长捷、贺喜叶乐图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裁判结果
永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韩文龙、包金仓等14名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至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韩文龙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包金仓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8万元;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七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5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罚金。
典型意义
该案是我市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两级法院审结的涉案人数最多、罪名最多、案情最复杂的案件。对恶势力骨干成员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并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措施彻底摧毁其再犯能力。同时,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两院两部指导意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彰显人民法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